2026年09月04日
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关于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意见
近期数家媒体报道了部分网民对我国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质疑,各种对“碘过量”的担忧纷呈。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作为我国甲状腺疾病的临床专业学会,发表下述的观点和意见。1、消除我国碘缺乏病的目标坚定不移。碘缺乏病是危害我国国民健康的常见地方病,直接影响中华民族的人口素质,必须有效防治。碘缺乏的原因是自然界的碘资源缺乏,一般不能自行恢复。所以,已经确定为碘缺乏的地区,必须坚持持久的补碘政策,坚决不能倒退,确保碘摄入量保持尿碘在100-200ug/L的水平,妊娠和哺乳妇女保持在150-250ug/L水平。食盐加碘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好的补碘方法,应当坚持。2、建议国家应当实行“科学补碘,分类指导,因地制宜,不多不少”的补碘方针。修改现行的全民食盐加碘的政策,实行有区别的在碘缺乏地区的补碘政策。所谓“因地制宜”就是制定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的补碘政策。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还要以市、县为单位,进一步研究本地区的自然碘资源的差异,细化本地区的有区别的补碘政策。在高碘和碘充足地区停止供应碘盐;在碘缺乏地区有剂量区别地补充碘盐,做到缺多少,补多少。盐业部门根据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制定的补碘政策和当地居民的吃盐习惯,生产碘含量不同的碘盐,供各地采购。同时保证甲状腺疾病患者的无碘盐的市场供应。3、加强对全国居民的碘营养状态的监测,实现监测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公开化。碘营养状态监测不仅要监测尿碘浓度、碘盐内碘浓度、甲状腺肿的患病率,也要监测甲状腺疾病(甲状腺功能亢进症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、自身免疫甲状腺炎、甲状腺结节、甲状腺癌等)发病率的变化。建议国家卫生部成立由地方病学、内分泌学和盐业部门共同参与的监测组织,定期交流信息,及时修改政策,建立一个全面、规范、严格、准确、及时的监测体系。发挥我国的政治体制的优势,保证我国防治碘缺乏病的事业健康发展。